部门简介

教务处职责

 

教务处是学院重要的综合业务职能部门,是学院各教学单位相互联系和沟通的枢纽,是推进教育教学改革、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管理部门,也是学院领导在教学业务方面的参谋机构。教务处在院长及主管教学副院长的直接领导下,行使学院教学行政管理、运行管理、教学质量管理、师资管理及科研学术管理等职能。工作重点是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。

1、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、学院理事会及党委关于教师队伍建设、管理、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决策和部署,制定相关工作规划,开展全院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

2、在院长和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,认真履行教务处的行政职能,具体负责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。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政策、法规。

3、牵头拟订本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,提出教学改革意见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;为教学副院长当好参谋。

4、拟订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。

5、按照国家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原则要求,落实培养目标,负责专业申报工作。负责组织制订专业教学计划、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。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对教学计划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,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
6、编制学年、学期教学进程计划,编制院历,编排课程表,下达教学任务。

7、组织全院的教学改革及教学研究工作;组织师生各级竞赛活动、组织科研立项、科研成果和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奖及申报工作;负责优秀课程、网络课程和精品课程的建设和申报工作。

8、抓好教学基本建设,做好学院教学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监控考评,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,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;做好教学信息数据的采集和管理工作,组织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和学生学习质量评估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。

9、负责开展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,建立健全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建设长效机制;开展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、师德师风评价,把政治标准贯彻到教师入职、聘岗、培养、考核、晋升等各环节。

10、加强实践教学,探索学院办学及发展新模式。

11、协助主管副院长,配合人事处提出教学人员调整计划,配合做好调入师资的考核;协助人事处做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;做好教师的业务考核、培养、进修计划等工作。

12、负责开展新入职教师的入职教育工作,强化青年教师理想信念教育,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水平。

13、负责全院教师业务档案的规范管理和指导检查工作,组织完成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和上报工作。

14、负责组织开展师资培训和教师专业发展工作,制定全院教师发展规划、政策文件和全院教师专业培训计划;负责组织教师海内外进修、访学、学历学位提升及学院教师资格认证等相关工作。

15、负责考试的组织管理、学生专业考试及全院学生专业成绩档案管理工作。

16、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、协调,及时完成上级各项统计报表和资料的上报及有关文件材料的收集、保管、整理归档工作。负责教学例会的组织工作。

17、负责教学督导工作,对全院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、督促、评价和指导。

18、负责电化教学设备、文印室材料的采购及设备人员管理工作。

19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 

 

教务处长岗位职责

 

1、在院长、主管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教务处全面工作。

2、负责教务处工作协调与指导工作,领导本处室人员努力学习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、法规,学习贯彻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下达的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文件、法规。

3、负责全处室的行政业务工作,主持制定全处工作计划,做到科学合理,规范高效。

4、负责组织人才培养方案制定(修订)及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、实训室建设等教学实施工作。

5、负责组织开展教学改革、教学比赛活动等工作。

6、负责督促学院“双高计划”建设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推进工作。

7、负责部门党风廉政建设、精神文明建设及综合治理等工作。

8、负责部门职工队伍建设及考勤、考核评价等工作。

9、负责上级来文处理、对外联络及协调工作。

10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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